2018年黄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和县政府及政府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负责人所犯错误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8)、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消全县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2.机构情况:行政单位编制
3.人员情况:在职人员有87人,事业编制5人,退休人员10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黄梅县纪律检查委员在上级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为黄梅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120708百元,去年预算安排108644百元,变动的原因是工资福利和项目资金增加。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及指标变动情况
本部门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