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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关于重申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

县纪委监委关于重申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1日 |  来源:黄梅县纪委监委 |  点击量:

6月23日10时,黄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统筹推进我县防汛救灾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等各项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打好防汛救灾这场硬仗,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重申政治纪律严肃性,坚守责任担当。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以高度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落实好防汛救灾各项部署要求,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好防汛救灾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申防汛要求严肃性,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防汛救灾工作的第一线,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纪律要求。严禁各行其是、推诿拖延、消极应付、违抗命令、临阵退缩等行为;严禁责任分工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汛措施不得力、防汛制度不执行;严禁防汛指令传达不及时、不到位;严禁重大险情及苗头性事件瞒报、漏报、迟报等行为;严禁擅离值守、脱岗、空岗;严禁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汛救灾资金物资;严禁借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国家和集体资金资产的行为。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各级防汛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防汛责任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防汛救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加强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

三、重申法纪规矩严肃性,严格监督问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带头落实县委、政府有关防汛救灾的各项决策部署,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严查防汛救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违反以上“七个严禁”的纪律行为,既从严从快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我县防汛救灾工作提供严明的纪律保障。

中共黄梅县纪委

黄梅县监委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