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公家粮仓当自家米缸 ——黄梅县纪委监委以案明纪筑防线
“向村里借钱的也不是别人,是我的亲弟弟,而且他到时候会连本带息还钱的,村里又没亏什么!”一位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踩在纪法红线上的黄梅某村支部书记周某,在面对组织的查问时为自己这样辩解。
近期,在清廉村居创建如火如荼开展之际,黄梅县纪委监委接到一封举报信,反映某村支部书记“拿公家的粮仓,当自家的米缸。”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审查组迅速赶往该村,多方调查取证掌握了基本事实后,审查组向周某查问:“那你作为村支部书记,把村里的钱借出去的时候,开过村民代表大会么?”
“啊,还需要把大家召集起来开会这么麻烦?我就只和两名村干部打了声招呼……”一时间,周某的声音弱了下去。
一番查问过后,事实浮出了水面。一年前,村支部书记周某的弟弟因为手头吃紧,向周某提出借点资金周转半年、到时候给点儿利息的想法。想着是亲弟弟,且只借“三千块钱这点小钱”,周某便满口答应了。半年后,周某的弟弟不仅没有按约还款,反而又通过周某在村集体资金里“借出”了5000元。而这一切,仅仅只有周某及其他2名村干部的口头商议和2张借条,村集体资金里的8000元就这样从村集体账户里划走了。
“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擅自出借村集体资金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周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村干部石某和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违纪款予以追缴,返还至村财务账户……”日前,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该村村民大会上宣读了处分结果,并向村民说明了他们的权利并普及相关规定。
“都怪我平时太不注重学习!纪法意识太淡薄了!现在想想真不该,村里人是因为信任我,才选我做村支部书记,我实在是没有尽到我的职责,辜负了大家的信任。”在经过组织的教育后,周某惭愧地自我反思。
“农村集体资金的违规出借,严重侵害了集体和群众利益,必须依纪依法从严查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让监督走实走深走心,才能全面规范权力的运行,提升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为黄梅高质量发展真正保好驾护好航。”(吴欢)